2008年1月1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骑车人五分钟内遭遇两次车祸致死
程亚军 陈玉萍

  上完夜班,骑着自行车兴冲冲赶回家准备好好休息的她,却不料在路上大祸临头。先是被一辆拖拉机从后面撞倒在地,肇事司机未施任何援手,逃离现场;横躺路中央的她,5分钟后,再次被一辆轿车从身上辗压而过,肇事司机同样道德泯灭弃她而去。直到路人发现时,她已没了气息。

  案  发
  1月8日深夜11点50分,三门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:县城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,肇事车辆往亭旁方向逃逸。指挥中心一边指令交警大队民警赶往现场,一边要求巡防民警设卡堵击。受害人沈某是云南人,在三门某厂打工。当天上完夜班后,她骑着自行车回家,路经海游镇下洋李村路段时,遭遇车祸死亡。
  设卡中,民警查获了一辆可疑轿车,该车前面两个灯罩全部脱落,并且车前撞击过的痕迹非常明显。询问驾驶者胡某车辆是怎么撞的,胡某称是撞上了一条狗。
  民警通过车身上的血迹比对,胡某所驾驶的轿车就是肇事车辆,在证据面前,胡某承认自己肇事后逃逸。但民警根据死者身上的伤势和撞击部位分析,觉得这个事故远没有那么简单。

  转   机
  1月10日早上,一男子走进交警队询问民警前晚出的那个交通事故的案子破了没有?男子称当天晚上他看到一个女的倒在马路中央,一辆轿车从她身上辗压过去,就开走了。当时他想报案,但被其老婆以不要多管闲事劝阻,所以走开了就没报案。
  根据这一情况,民警将从现场搜集到的车辆碎片作进一步的分析。其中一块长和宽约5厘米的玻璃碎片引起民警的注意,因为这块玻璃碎片与该肇事轿车的灯罩不符。通过技术分析,民警发现这块碎片应是拖拉机的灯罩碎片。根据这些疑点,民警认定该事故中,应该还有一辆拖拉机先肇事。

  排  查
  根据事先掌握的情况,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叶国省立即进行工作分工,分两路展开排摸工作。一路民警在亭旁派出所民警的密切配合下,对亭旁辖区的所有拖拉机户进行排查。一路民警对全县22家拖拉机修理店和配件店进行排查。在排查过程中,民警得知来自亭旁的赖某曾购买过拖拉机灯罩。民警立即找到赖家,并对其拖拉机进行比对,却发现赖某并未换过拖拉机灯罩。在民警的追问下,赖某说是他的亲戚俞某叫其代买。民警紧追不放,通过调查找到俞某的藏身处,10日晚深夜,开着肇事的拖拉机准备逃走的俞某被民警在半路上截获。

  认   定
  据初步调查,1月8日,俞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,从悬渚村驶往亭旁方向。23时40分许,途经下洋李村路段时,与骑自行车的沈某发生碰撞,致沈某倒地受伤,俞某并未停车对伤者进行救援,而是抱着侥幸心理,驾驶拖拉机快速逃离现场。23时45分许,胡某驾驶轿车,途经事故路段时,从倒在地上的沈某身上碾压而过。肇事后,胡某也未停车,而是驾车逃离现场。案发后,民警通过调查认定,俞某和胡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共同承担全部责任。目前,两人已被刑事拘留。

  思   索
  这个案件留给我们的思考很多,我们不禁要考问一下驾驶员的职业道德。假如第一次肇事司机俞某能够及时停车搭救,那么沈某可能就不会躺在路中央,遭遇再一次的车轮碾压。假如第二个肇事司机也能够停车,将沈某及时送往医院,那么沈某也还可能赢得抢救的时机。可是,谁也未能伸出援助之手,任凭一条鲜活的生命惨遭两次车轮的碾压。